规范招投标信息发布

规范招投标信息发布。


这是保证所有合格供应商都能充分参与投标的必要手段,使合格供应商不少于三家。可想而知,仅靠在指定的新闻媒体或集中采购机构门前的公告栏上发布招标信息,很难让所有合格的供应商及时掌握招标信息。


因此,规范招投标信息发布也是从源头上防止招投标浪费的一个重要方面。


(1)规范地方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数量,应规定为三家以上(含三家),尽快改变只指定一两家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导致信息发布不充分的现象;


(2)克服招标信息发布不当的问题。


现实中仍有不少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所有招标信息只应在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新闻媒体上发布,这是片面的。


(3)应规定金额较大(一般在500万元以上)的地方招标公告也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财政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确保部分特殊项目的招标采购能够满足不少于三家符合专业要求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法定要求;


(4)应确保从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不少于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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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14: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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