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如何终止招标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书面通知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邀请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


如果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或者投标保证金已经收取,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投标保证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此外,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


除上述操作外,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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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8 14: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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