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的“公示”与“公告”区别

一,词语的内涵


公告是指政府和组织正式宣布或公开宣布的重大事项的内容,包括国内外公布的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具体内容要以相关法律政策为依据。招投标中的公告都是专业性的或针对特定对象发布的,大多不是行政机关的公文。公告的特点是严肃、庄重、权威。


与公示的内涵和性质不同。宣传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一种作风。提前告知群众,以便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公开性、知识性、科学性、民主性。


二、法律法规的解释


(1)投标人可在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


(2)招标人确定中标结果后,投标人不能对中标结果提出任何异议。


(3)投标人始终有机会申诉或主张自己的权利。


tocheck针对标书进行算法优化,并提供文本纠错功能,不放过蛛丝马迹,为用户发现疑似抄袭剽窃串标围标等情况,帮助企业规避风险。


2022-06-06 11:05:16

相关文章

投标人的自我修养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提升 招投标领域的职业道德与廉洁风险防范 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招投标行业数字化转型的现状与未来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招投标行业的影响 建立企业投标知识库告别重复劳动释放团队效能 以差异化优势叩开投标成功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