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依法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的排名、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日期)及评标情况;


(二)中标候选人承诺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件的名称和号码;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五)招标文件中要求公示的其他内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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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9 19: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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