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中标模式的合规边界研究

招投标场上,最低价中标模式常被视为省事的选择。可这看似简单的规则,在实际操作中却容易触碰合规红线,甚至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

有人觉得,价低者得就是公平。但问题在于,这个低价必须是合理的。《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某市政道路项目招标,一家企业以低于市场价40%的报价中标,结果开工后发现连基础材料都买不起。原来企业为了中标,故意漏算关键工序成本,后续施工时只能偷工减料,道路通车不到一年就出现裂缝,这种恶意低价竞争显然越过了合规边界。

划定合规边界,首先要精准核算成本。招标人不能只看数字大小,得联合专业机构,对材料、人工、设备折旧等费用逐项测算设定成本预警线。其次要审查报价合理性。遇到异常低价,必须让投标人说明成本构成,提供原材料采购合同、人工工资单等佐证。某学校采购课桌椅,要求投标人提交成本明细,一家报价过低的企业因无法提供合理说明直接被取消资格。

此外,履约监管也是关键。中标后随意变更合同、降低质量标准同样属于违规。某地采购环卫车辆,中标企业交付的车辆动力不足,以成本上涨为由要求加价。监管部门依据合同条款,不仅拒绝加价还扣除了履约保证金。

最低价中标不是唯低价论,只有守住成本核算、报价审查、履约监管这几道关卡,才能让这一模式在合规轨道上运行,真正实现节约成本、保障质量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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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 17: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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